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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臨 / 床 / 醫 / 事 / 人 / 員 / 培 / 訓 / 計 / 畫
     

  成效評估機制

   

(一)計畫評估-教學師資、受訓人員學習成效

【主管對教師】

每3個月定期考核1次,成績需達70分以上。

【教師對學員】

不及格者請主負責敎師再加強教學,並安排補考,儘可能輔導至及
格為止,若情況真達不適用之狀況,低於70分或學習成效不佳之受訓人員提出名單,於檢討會議提出補強方案及追蹤處理情形。
(二)計畫評估-教學師資、受訓人員學習成效

【學員對教師-回饋機制】

  定期調查,針對學員反應由子計劃負責人進行了解及評估。
  由子計畫負責人直接會談、讓教師及學員雙方瞭解教學方法、評估等各項意見及處理方法。

(三)統計教師評估表
(四)受訓學員問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