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膀胱內灌注化學藥物須知
 附件:膀胱內灌注化學藥物須知

膀胱內灌注化療藥物須知
一、目的
表淺型(未侵犯至肌肉層)膀胱癌用內視鏡手術刮除後,可保留膀胱而正常排尿,但5年內卻有70-80%的病人會再發,因此需要定期在膀胱內灌藥以預防腫瘤復發或進展成更深部癌症。
二、方法
將抗癌藥物藉由一條導尿管經由尿道灌入膀胱內,並讓抗癌藥物於膀胱停留一段時間,達到殺死癌細胞的效果。
三、副作用
可能會因藥物種類有所不同,大致常見的副作用及併發症如下表:
副作用:解尿困難、急尿、頻尿、尿失禁、膀胱痙攣、血尿、輕微發燒/畏寒、皮膚紅腫
併發症:泌尿道感染、睪丸炎/副睪炎、嚴重血尿合併尿滯留、高燒(>38.5度)、敗血症
四、注意事項
1. 一般治療約6~8週的療程,每週1次,共6~8次,有時醫師會依您的情形而調整。
2. 灌注藥物前1-2小時請您暫時少喝水,並排空排胱,因為灌注藥物後須讓藥物停留在膀胱內,故在灌注藥物前先將尿解乾淨,避免灌注藥物後的立即解尿,而影響藥物治療效果。
3. 灌注藥物後,至少1小時後再解尿,將藥物排掉。
4. 灌注藥物後2小時,開始增加水份攝取,一天水份攝取2000cc以上,促進膀胱內殘餘化學藥物的排出;如果本身因疾病需要限水,請與醫師討論適當的水份攝取量。
5. 為避免化療藥物噴濺污染環境,灌注藥後6小時內,請一律坐在馬桶解尿,並於解尿後連續沖水2次(請蓋上馬桶蓋),藥物如不慎沾染皮膚,要用肥皂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
6. 如果返家後出現血尿、解尿疼痛感、小便困難、發燒、寒顫時,應立即回診處理。
7. 定期回來泌尿科門診進行例行檢查,例如:定期驗尿、膀胱鏡檢、尿液癌細胞檢查,以利追蹤膀胱腫瘤有無再復發情形。

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:(07)8036783轉3708或3709(7N病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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