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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實習

各校申請社會工作室(社會服務室)實習參考注意事項
暑期實習  
  一、實習調查:
    請各校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於每年3月10日前寄出該年度實習申請資料(含公文、實習計畫書及自傳相關經歷等),小港醫院社會服務室將匯整各校資料,分批針對申請學生安排面談,面談結果統一於3月15日前公佈實習錄取名單
  二、實習申請人應備資料:
    實習申請人應備妥個人自傳、實習計畫書、成績單,以個人郵寄或學校公文寄發的方式遞送小港醫院人力資源室。
  三、實習申請人科系、年級與修習課程要求:
   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,大三升大四學生、大四學生,已修習過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醫務社會工作、社會心理學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、諮商理論與技術等課程中六門以上課程者。
  四、暑期實習時間:
    每年7月1日至8月底,確切實習日期及時數依當年度科室業務規劃而定。
  五、暑期實習名額:
    視每年度督導資格及業務規劃而定,約可招收2-3名不等。
  六、語文能力:國語/台語者為佳
  七、實習單元內容:
   
  1. 醫院與科室介紹(含醫院參觀、醫院發展、科室文化、科室現況與發展、組織氣氛與目標)
  2. 病歷閱讀
  3. 福利介紹(資源屬性、資源轉介運用、資源限制、資源開發)
  4. 志願服務介紹(志工現況、發展歷史、志工運用管理)
  5. 醫務社會工作品質管理
  6. 醫務社區工作(院內外活動、社區據點等)
  7. 醫療糾紛處理與個案解析、社工角色
  8. 出院準備服務(現況與侷限)
  9. 保護性個案、脆弱家庭(網路、流程、實務障礙、限制、社工角色)
  10. 實際接案(會談評估、完整個案記錄書寫、參與團隊共同討論)
  11. 讀書報告
  12. 個案研討
  13. 活動(方案)配合辦理—志工旅遊、訓練、小學生健康生活學習營隊、各類病友座談會、社區活動參與等
  八、機構督導
    本室將遴選社工資歷符合督導資格之社工師擔任實習督導,以課程教授、實務示範、臨床見習、個督討論、各項報告研議的方式進行社工實習教學。
  九、對已錄取實習生之要求:
   
  1. 報名參與醫務社工專協舉辦實習生聯合研習營
  2. 每日繳交實習日誌,記錄實習心得與工作報告
  3. 讀書心得報告與分享
  4. 個案研討之報告內容繳交與分析
  5. 完整個案接案記錄書寫
  6. 實習總檢討、報告
  7. 參與社服室各項社區活動與會議
  8. 參與臨床科出院準備服務及臨床家庭會議
期中實習  
  目前因為人力配置與各校期中實習目標與暑期實習差異等考量,故暫不開放期中實習。
■ 碩班實習生  
  請欲申請碩士班實習之學生另行來電或來信與實習督導接洽。
■ 聯繫方式  
  1. 社會服務室聯絡電話:07-8036783轉3188
  2. 聯絡人:實習督導 林以瑄 社工師
  3. E-mail:1076053@kmsh.org.tw
  4. 地址:812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482號1樓社會服務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