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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借 / 用 / 辦 / 法
 

輔具租借使用需知:

  1. 輔具借期以三個月為限。

  2. 每月需支付100元之租金;超過7天以一個月計算(七天內不計費),租金以仁愛基金捐款開立收據。

  3. 借用者須善盡保管責任及妥善使用輔具。

  4. 輔具歸還時務必請整理乾淨,如有毀損或遺失,將依損毀程度或遺失物品種類酌收維修或補償費用。

    到期日前請將輔具歸還,維護潔淨以利其他病友使用,謝謝您的合作!
    使用上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諮詢 !
    洽詢時間:週一~週五(08:00~17:30)
    洽詢電話:07-803-6783轉3494~6